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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后签订《认罪认罚意见书》,意味着其承认且愿意承担如实所犯之罪,签字确认此法律步骤之后,负责执行的法定机构将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予以肯定评价,同时因法律措施适用的选择采用了取保候审这一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相对较轻的方式,足以表明该案件情节较为轻微,并无重大社会危害之虞。总体而言,这类被取保候审的人员,通常可预期最严峻的判决结果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审结,缓期执行的可能性颇高。

至于被取保候审者若已签订《认罪认罚意见书》,一般应遵循检察官的量刑建议进行判刑处理。对于自愿认罪的犯罪嫌疑人,若表示同意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以及相关程序安排的话,则必须在辩护律师或者值班律师在场见证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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